高雄市網路技術工會(原高雄市網路技術研發人員職業工會)
消息標題

剪報轉載 - 退休勞工再度就業,雇主還是要為勞工提撥6%勞退金!

2020-07-18

勞保局表示,已退休領取勞保老年給付或超過65歲領取其他社會保險養老給付的人,不能再加入勞保普通事故保險和就保,但勞工無論是否已經領取勞保老年給付或是勞工退休金後再工作,只要僱用單位適用勞基法,雇主即應在勞工到職日,至少為勞工提繳每月工資6%的勞工退休金,直到離職日止。
 
勞保局說,2005年上路的勞退新制,規定雇主提撥退休金適用對象為適用勞基法勞工,並未限定是否投勞保或是年齡上限,因此勞工無論年齡多大,有無參加勞保,只要有受僱事實,且適用勞基法,雇主仍要繼續按月提撥該勞工薪資6%到勞退新制帳戶。
 
所以,勞保局也再度提醒重返職場的勞工,要留意查詢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資料,掌握雇主是否確實為自己提繳勞工退休金,別讓自己的權利睡著了。

上一頁  |  回列表 top